国际学院关于2025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初审结果公示
各单位:
根据华商院〔2024〕177号关于印发《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校级荣誉体系实施方案(试行)》与《关于开展2025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文件要求,由教师个人申报,经学院审核,学校资格审査与材料核验,吴锦涛老师符合广州华商学院招生先进个人的条件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-3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,具有具体事实;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邓喜文 电话:020-82626731
广州华商学院国际学院
2025年12月1日